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5-28 03:56:31 来源:网友投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0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5月12日施行。

2、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