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发表时间:2024-05-28 07:37:03 来源:网友投稿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或者分居期间达成的财声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具有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定情形,或协议已经覆行完毕的,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协议对双方有具有拘束力法。

如果财产分割协议以离婚为前提条件,而双方未离婚的,应该允许当事人反悔。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