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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发表时间:2024-07-08 00:15:27 来源:网友投稿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的是犯罪法子的危害行为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而两者之间属于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通常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表现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原因在先,结果在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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