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中学开学要学生先交保证金是怎么回事
2月17日下午,有网友在网上发微博称,其妹妹在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读初一,这学期刚开学时,班主任就要求班上同学每人交100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
17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赶到事发的金堂县福兴中学了解此事。该班班主任肖老师表示,确实收了这笔费用,但并非老师要求收取。“是学生主动提出交纳保证金,用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且在开学时一一告知家长,家长也同意。”
肖老师称在上学期期末时,班上便组织过班干部讨论如何对班级成绩下降、行为举止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治理。新学期开学时,班长便组织班干部、小组长开会讨论,决定让同学交纳“保证金”,作为规范行为的动力,期末结束后便退还。“我觉得这个建议可以,也同意了。”肖老师说,这笔费用在开学时也一一告知了家长,说可以用孩子的压岁钱来交,最终目的也是想学生自觉规范行为,提高学习成绩,家长们也表示赞同。
随后根据学生情况不同,收取的费用不一样:管教难点的就多交一些,安排小组长代收。至于是否会扣钱,肖老师表示:“我表面上对学生说的是要扣钱,其实是提醒他们,给家长说的也是不扣钱,期末全部退还。”
采访过程中肖老师拿出一个小本子,让小组长在上面签字。成都商报记者看到,本子上记录了学生交费情况的“账单”,有100元、也有200元,“钱已经全部退还给学生。
肖老师称试图通过一定保证金的方式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这种教育方式合适吗?“曾经也有个别学校发生过类似的事情,都遭到了社会的质疑。”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该做法存在问题,不是正确的教育方式。另外还存在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收费竟然不一致的情况,越调皮的交得越多,这更是错上加错。熊丙奇称在校老师有责任对学生的教育进行引导,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教育最基本的前提是尊重学生的权利,这种针对学生收取“学习成绩保证金”,并因不同的学生而收取不同费用的做法,显然侵害了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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