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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的企业所得税还需要征税吗

发表时间:2024-07-08 13:44:18 来源:网友投稿

现行税法规定,需要给予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一般采取直接减免、或者抵免。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征税后,再以财政或其他方式返还给企业,要根据返还款项的性质,确定是否征税。属于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专项基金的,且有规定专项用途的,按照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否则,应作为应税收入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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