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2023
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6日,第二次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第三次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
一、认定受理机构
苏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范围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公民,可在苏州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
2、在本市居住,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本市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以上数据出自于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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