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房屋二次抵押债权问题-房屋抵押

房屋二次抵押债权问题-房屋抵押

发表时间:2024-07-08 18:31:53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房地产二次抵押贷款贷款人务必是金融机构一手房抵押贷款的顾客,无欠息个人行为,收益平稳,个人信用优良,有按时还款贷款等额本息贷款的工作能力,而且早已按时还款等额本息贷款2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一百九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