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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09 10:56:20 来源:网友投稿

夫妻共同买房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提前准备所需证件;

2、提前规定所占份额;

3、相关手续最好夫妻同时办理;等等。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哪些手续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4、房屋所有权证;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二、夫妻离婚房屋产权变更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三、父母出资房产怎样分割

父母出资房产的分割办法如下:

1、父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应当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一方婚后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子女的,否则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另外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买房的,购买的财产视为双方根据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屋所有权。分割离婚财产时,应考虑父母的出资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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