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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须知!!!

发表时间:2024-07-09 14:37:37 来源:网友投稿

  是自己要拟订《借书须知》吗?还是要办理借阅证,了解相关情况?

  下面是湖北省图书馆的入馆须知和借阅规则,你可以参考。

  入馆须知:

  1、本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

  2、进入外借处、阅览室须持湖北省图书馆读者借阅证。

  3、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4、需要注意的是仪表,勿着背心、穿拖鞋入馆。

  5、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6、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7、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8、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9、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10、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11、请自觉遵守湖北省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阅规则:

  书刊外借规则

  1.本馆中外文书刊实行开架和闭架外借。

  2.持本馆发放的中文借阅证或中外文借阅证,即可办理书刊外借手续。

  3.办理书刊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如发生超期,遗失、损坏、偷窃等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外借书刊借期、册数、续借:

  持有本馆中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中文图书3册,或中文期刊4册;中文期刊借期20天,中文图书借期30天,中文图书可续借一次。

  持有中外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外文图书1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6.具体外借规则详见各外借处借阅规则。

  书刊阅览规则

  1.本馆书刊实行开架、半开架和闭架阅览。

  2.读者须持本馆借阅证、阅览证即可就室阅览。

  3.读者进入各阅览室时,请仔细阅读相关“阅览规则”。

  4.各阅览室的书刊除规定可以外借的以外,一律不准带出室,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条形码,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6.各阅览室的书刊,阅览后请归还原处。

  馆藏书刊资料遗失、污损赔偿规定

  本馆所收藏的书刊资料属国家财产。为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广大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权益,根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造成馆藏书刊遗失或污损者,须照章赔偿。

  二、书刊遗失赔偿:

  1.原则上应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修订本抵赔,每册另收原书刊价格的20%分编加工费。

  2.对于不能按原书刊赔偿者,则根据书刊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决定赔款倍率:

  图书出版时间文学类其它类

  1995以后5倍6倍

  1990-19945-10倍6-10倍

  1949-198910-20倍10-20倍

  3.多卷集图书资料按整套图书的定价赔款。

  三、书刊污损赔偿:

  视污损的轻重程度,按书价的10%至50%赔偿;若污损严重,使书刊资料不能继续流通,则按遗失条款赔偿。

  四、本规定所指书刊资料范围包括本馆收藏的1949年10月以后出版的书刊资料,并适用于个人借书、集体借书、邮寄借书、馆际互借。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有关赔偿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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