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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发表时间:2024-07-09 18:03:28 来源:网友投稿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

  一、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二、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相关的法条:《刑法》第258条规定,对于重婚罪的刑罚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要符合提起自诉的条件,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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