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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者死了没有遗产钱由谁还

发表时间:2024-07-09 22:50:58 来源:网友投稿

欠债人死后没有遗产的,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死亡后该由其配偶进行偿还。如果该债务是死者的个人债务,如果其继承人自愿清偿的,可以由其继承人偿还,否则该债务将无法进行主张。在欠钱人死了,又没有遗产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不能再追讨欠款了。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破产重整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身偿还,但是,如有以下情况,可能由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2、股东抽逃资金。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3、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债务纠纷可能扣押财产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一)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二)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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