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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发表时间:2024-07-10 00:39:44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遗嘱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在我国法定的订立遗嘱方式,包括了以下几种方式:1、口头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公证遗嘱。情况紧急下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订立遗嘱。换句话说房屋遗嘱继承也可以通过口头、录音或者书面的方式来订立,不一定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要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被继承人也就是,订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具有是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合法继承权;3、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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