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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营养费如何赔偿

发表时间:2024-07-10 03:07:24 来源:网友投稿

人身损害营养费赔偿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西安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一览表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013年度西安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60元---100元)×陪护时间

护理依赖程度可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

二、事故对方全责,营养费怎么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未成年伤害别人怎么赔偿

从民法的角度看,家长有监护义务。所以他们有赔偿的义务,一般这种事就是所谓的“私了”。赔偿的话一般就要求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用,营养费等,如果要上法庭必须出具相关的正规发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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