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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发表时间:2024-07-10 03:45:57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西安美术学院(英文名称XI`ANACADEMYOFFINEARTS)。院校国标代码:10729。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另有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3000号。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院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院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

第五条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生比例,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2022年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遇生源省份调整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投档规则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本科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预留。使用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非色弱。

2.书法学专业:(1)陕西省外考生:书法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2)陕西省考生:书法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要求非色盲。

3.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美术学(美术学)方向仅面向省外招生,办学地点在雁塔校区;美术学(艺术美育)方向仅面向陕西招生,办学地点在临潼校区。

4.音乐学(艺术美育)专业:音乐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全部专业要求非色盲,部分专业要求非色盲、非色弱(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6.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7.海南省考生录取阶段文化课高考成绩使用其原始分(满分750分)。

8.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各专业(方向)录取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完成各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十四条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其他类型本科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详见各类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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