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抓到杀人犯,才知道该人犯窝藏罪时效问题

抓到杀人犯,才知道该人犯窝藏罪时效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0 06:11:19 来源:网友投稿

《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犯窝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一般的窝藏罪经过五年就过了追诉时效,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你一直窝藏的,那就照样追究了。还有要分清杀人与窝藏哪个在前。如果窝藏在前,就又要从杀人之日起算5年了。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