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11 00:38:34 来源:网友投稿

外地户口迁入长春条件如下:

1、 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2、 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限制,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3、 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