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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4-07-11 02:41:56 来源:网友投稿

在对方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离婚的。法律对于精神病患者离婚的具体规定一般是指,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而也有一种情况,即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如果一方失踪怎么办

一方得精神病能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由于精神病人是无名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离婚需要选择诉讼的方式,而不能协议离婚;除非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二、精神病人是否会被法院判离

看具体情况定。法定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如果法官认为达到了这一标准,就会判决离婚,不管一方是否同意。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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