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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的历史沿革

发表时间:2024-07-11 11:47:15 来源:网友投稿

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对象范围的扩大和教学内容的增加,就需要有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16世纪,在西欧一些国家创办的古典中学里出现了班级教学的尝试。如法国的居耶讷中学,分为十个年级,以十年级为最低年级,一年级为最高年级。在一年级以后,还附设二年制的大学预科。德国斯特拉斯堡的文科中学,分为九个年级,还设一个预备级,为十年级。与此同时天主教设立的耶稣会学院,也实行班级教学,分为初级和高级两部:初级部又分为五个年级(其中五年级为两学年),共六学年;高级部一般为三个年级;还在章程中详细规定了每月、每周的教材内容和每天的时间表。这些都是班级教学的萌芽。17世纪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总结了前人和自己的实践经验,并在其所著的《大教学论》(1632)中,加以论证,从而奠定了班级教学的理论基础。此后班级教学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学校逐步推广。中国采用班级教学最早的雏型,是始于同治元年(1862)清朝政府在北京开办的京师同文馆。20世纪初废科举、兴学校以后,逐步地在全国采用班级教学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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