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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税法一》考点纲要:营业税(8)

发表时间:2024-07-11 13:21:28 来源:网友投稿

营业税减税规定

三、营业税减税规定

1.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特定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自2007年8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在3%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09变化内容)

【应用举例---05多选改编】按照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

A.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

B.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收入

C.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发生的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

D.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

E.个人将购买未达到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

答案:BE

解析: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05年6月1日,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发生的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未达到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应用举例---06多选】关于营业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B.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免征营业税

C.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收入减半征税

D.非营利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

E.下岗失业人员开设的广告公司,可以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答案:ABD

解析: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收入免于征税

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是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款。

【应用举例---07多选】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B个人购买超过1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C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出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D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E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答案:ACE

【应用举例---07多选】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不征或免征营业税的有()

A企业房改房成本价出售住房

B企业自建住房售给本单位职工

C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D企业提供垃圾处置劳务

E个人转让著作权

答案:ACDE

【应用举例—08单选】根据营业税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租赁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计税

B.出租房屋按“服务业”税目征税,营业税税率统一为5%

C.远洋运输企业的“期租”业务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计税

D.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单位的融资租赁业务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计税

答案:A

解析:个人出租房屋按“服务业”税目征税,营业税税率为3%且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远洋运输企业的“期租”“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业”税目计税

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单位的融资租赁业务按“金融保险业”税目计税

【应用举例—08多选】下列各项收入免征或不征收营业税的有()

A.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B.人民银行对企业的贷款的利息收入

C.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

D.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收入

E.社保基金理事会运用社保基金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

答案:ACE

解析: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

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第十二节 营业税计算及应用举例

大纲要求:

了解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分析

具体内容如下:

一、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外汇折算成人民币的方法,一般以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对金融机构,则按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季季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来源中大,网校,对于保险业按收到外汇收入当天或当月月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2)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凡核定的营业额低于当地确定的营业额起征点,不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利用自备车辆对外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可不进行定期定额管理,代开票时按次征收营业税。

【应用举例—08多选】金融企业取得外汇收入,应将其折算为人民币计算缴纳营业税,折算时可选择收到外汇收入的()。

A.当天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

C.当月月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

B.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

D.当季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

E.当季季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

答案:AE

二、应用举例(例题详见教材)

【例题一】交通运输业

注意问题:

1、入境收入不征营业税

2、自开票从事联运业务支付给其他企业的运费从总运输收入中扣除

3、派员工赴国外提供劳务收入,不征税

4、搬家收入按照“运输业”税目征税

5、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二】建筑业

重点:

具备建筑业资质又在劳务合同中单独注明劳务价款,应就建筑施工劳务和销售的自产货物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材料差价款和提前竣工奖应包括在计税营业额内

总承包人要代扣代缴分包人的营业税

【案例三】金融业――商业银行

【案例三】金融业――商业银行

重点:

1、转贴现业务,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不征营业税

2、债券买卖按照买卖价差计算营业税

3、出纳长款不纳营业税

【案例四】邮政通信业

重点:

1、跨省出租电路业务,以出租电路收入额扣除支付给相关电信部门的价款为计税依据

2、电信局出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属于混合销售应缴纳营业税

3、销售电话卡按规定以电话卡面值减去销售折扣后余额为营业额

4、提供营业税劳务发生退款已经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纳税款

【案例五】文化体育业――主要考核税目的确定

重点:

1、有线电视初装费按照“建筑业”税目征税

2、广告播映费按照“服务业”税目征税

3、出售专题片播映权收入按照“转让无形自产-转让著作权”征税

【案例六】

重点:

1、歌舞厅门票收入、点歌收入、烟酒饮料收入;网吧收入均按照“娱乐业”征税

2、保龄球馆收入按照“娱乐业”征税,所以依然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餐厅收入按“服务业“征税

【例题七】下岗职工免税规定

重点:

1、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按销售额全额计税

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另外要注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来源,中大,网校,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公司预收的租金,由于还未提供租赁劳务,因此不得作为营业收入,暂不用缴纳营业税。只有在以后期间随着租赁劳务的陆续提供,按月结转收入,并申报缴纳营业税,所以本月只需要按1个月的租金收入计算营业税就可以了。

【例题八】服务业――旅游

重点:

1、旅游企业组团境内旅游,按照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等费用之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团境外旅游,在境外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的余额为营业额

3、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例题九】减免税的规定

重点:

1、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收取的会员费免税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免税

3、纪念馆门票收入免税

4、科技讲座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业-其他文化业“征税

5、代售的福利彩票取得手续费收入按照“服务业“征税

【例题十】服务业――广告

重点:

1、广告公司支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

2、提供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其营业额,由于没有同类广告价格,所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营业额。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3、以不动产、无形自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表演收入按“文化业”3%征税

5、广告案例的我、制作权费按照“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著作权”5%征税

【例题十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重点

1、自建自用楼房不征营业税

2、自建自售按“建筑业”和“出售不动产”征收两道营业税

3、投资入股的楼房以及将股权转让收入均不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但需要按“建筑业”征税。

4、用不动产抵押贷款,在抵押期间抵充贷款利息,按“租赁业”征税;

5、转让正在进行土地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照“转让无形自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6、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联运业务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

8、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

【应用举例---08计算题】某市区的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和乙防水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都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同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10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甲公司承包一项建筑工程,工程价款900万元,将其中的防水工程分包给乙企业,分包款60万元,其中:乙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本企业生产的防水材料价税合计48万元,合同中单独注明的防水工程施工劳务价款12万元,该工程当月已完工。

(2)甲公司自建6栋规格相同的商品房,其中向本单位职工销售3栋,取得销售收入共计720万元,将2栋作为本单位的单身职工宿舍,将1栋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上述自建商品房的建造成本为200万元/栋,成本利润率10%;出租写字楼取得租金收入24万元。

(3)在本月税务检查中,甲公司被查出2006年出租建筑设备的租金收入6万元以及销售不需用的建筑材料收入8.48万元未入账。

(4)甲公司非独立核算的运输队对外提供运输劳务取得运营收入6万元,装卸费收入0.4万元,发生营业费用3.6万元。

(5)甲公司附设工厂生产A、B两种建筑材料,本月销售A种建筑材料取得销售收入9.54万元(含增值税),将生产的B种建筑材料移送本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使用(当月未完工),该批材料的生产成本11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A.0.36

B.0.40

C.1.80

D1.98

答案:B

解析:对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要代扣代缴分包人的营业税,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规定。如果分包人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总承包人在扣缴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价款;其他分包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分包额。

甲公司应代扣代缴营业税=12*3%=0.36(万元)

甲公司应代扣代缴城建设和教育费附加=0.36*(7%+3%)=0.036(万元)

甲公司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城建设、教育费附加=0.36+0.036=0.396(万元)

2.乙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2.68

B.2.72

C.3.36

D3.4

答案:B

解析:纳税人以签订建筑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分别征税)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安装)资质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乙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48/(1+6%)*6%=2.72(万元)

3.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54

B.1.02

C.1.23

D1.75

答案:D

解析:

第(3)笔业务应纳增值税=8.48/(1+6%)*6%=0.48(万元)

第(5)笔业务应纳增值税=9.54/(1+6%)*6%+【11*(1+10%)】*6%=1.266(万元)

应纳增值税合计=0.48+1.266=1.746(万元)

4.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万元。

A.63.18

B.73.38

C.102.11

D.100.60

答案:C

解析:

第(1)笔业务甲公司应纳营业税=(900-60)*3%=25.2(万元)

第(2)笔业务中,自建自售的应按照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各征一道税;自建自用不征收营业税。自建的商品房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按照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各征一道税。

建筑业应纳营业税额=【200*4*(1+10%)/(1-3%)】*3%=27.216(万元)

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额=【720+720/3】*5%=48(万元)

出租写字楼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额=24*5%=1.2(万元)

第(3)笔业务应纳营业税额=6*5%=0.3(万元)

第(4)笔业务应纳营业税额=(6+0.4)*3%=0.192(万元)

甲公司应纳营业税额合计=25.2+27.216+48+1.2+0.3+0.192=102.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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