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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考录取规则2023

发表时间:2024-07-11 16:40:47 来源:网友投稿

东莞中考录取规则2023介绍如下:

(一)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分批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C等级的初中毕业生。考查科目成绩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

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因此凡是未参加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东莞市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二)名额分配到校。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共8所学校招生计划数(除招收随迁子女人数和招收特色发展学生人数外)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初中应届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初中应届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在本市初中就读的本市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的应届生参与名额分配,凡是超过当年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且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了8所学校之一的学生,参与该校名额分配录取,不再设限制性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批次。今年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等5个批次,第二批录取开始前有1次普通高中公开补录。其中提前批中,东莞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经申报可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科技、人文、数理等方面特色发展的学生和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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