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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时期,明治政府对教育领域进行了哪些改革措施

发表时间:2024-07-12 04:00:36 来源:网友投稿

明治政府对教育领域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以小学为基础,努力普及国民教育1872年,明治政府颁布了新的《学制》,其指导思想是,全力以赴普及资产阶级式的国民教育,把大力发展小学教育定为实行《学制》的首要任务。

为迅速普及教育,政府将全国分为8个大学区,每个大学区设1所大学,辖中学32所,每一中学区又分为210个小学区,每区有600人设小学一所。

同时采取强制性义务教育,并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利用一切条件,办起了幼稚小学、贫民小学、村落小学、女子小学以及残疾人小学等多种多样的不同类型的新式小学。在教育内容上,极端重视儿童的智育发展。着重灌输西方近代文化思想,传授初步科技文化知识。据统计在每周学时总数中,属语文的科目占40%,数理、地理、历史合占53%,其它的修身等科目占7%。

努力改进、充实中高等教育明治政府在19世纪90年代后期初等教育基础牢固确立后,在继续充实初等教育的同时重点转为改进中等和高等教育上,开始建立和发展现代科研事业。明治维新时期的中等教育是当作一种高级国民教育来办的。

1881年制定的《中学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中学采取四、二分段制,入学资格必须是小学的中等科毕业,继六年初等教育之后,以中学为后续教育机构的制度。从这时开始实施,后来一直沿用。

由于中学教育以升学为主,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都比较高,十分重视基础科学知识和外语的教育。

大力发展实业教育明治政府刚一成立,就把提倡实学、创办实业技术学校作为发展教育的基本方针确定下来。

1872年学制令规定开办工农、水产、商业等10种实业学校,8月,工部省在东京虎门设工学寮,聘请外籍教员讲授土木、机械学的知识,这是日本最早的工业学校。

大力兴办师范教育,努力提高教师地位和物质待遇日本实行普及教育时,深感教师缺乏,他们认识到,没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师资,创办学校就是一纸空文。1886年,明治政府颁布了《师范教育令》,确立了两级师范体制,即师范学校分为寻常和高等两种。

寻常师范学校由地方设立,培养公立小学的教师和校长;高等师范学校是中等教育,由国家设立。最初只在东京设立一所,培养寻常师范学校教师或校长,也可以担任其他学校的教师或校长。

为了解决中等学校教师的不足,除在师范学校内设立中等师范科外,还采取各科短期训练的方式进行这项工作。与此同时明治政府还采取一些积极措施,提高教师特别是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鼓励立志于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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