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多久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一、离婚后是否需要给女方钱
离婚后一般不需要给女方钱。如果男方没有法定过错情形是不需要给女方钱的。只有法定赔偿情形出现时,才有权请求赔偿。相关法律中没有关于离婚后男方应当支付女方生活费的规定。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二、因婚外情提起损害赔偿不提就没有赔偿吗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案中双方都有过错该如何判
离婚案中双方都有过错只要能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就会判决夫妻离婚。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害,双方都有法定过错的,一方或双方都不支持。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是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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