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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标准

发表时间:2024-07-12 10:38:04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自2019年1月1日起,2018年个人所得税新规新增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如下:纳税人子女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1、学前教育包括从3岁到小学的学前教育;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另外受教育子女的父母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正式实行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如下: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另外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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