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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目标制定的依据

发表时间:2024-07-12 12:43:14 来源:网友投稿

课时目标制定的依据有:(1)对学生的研究;(2)对社会的研究;(3)对学科的研究。

设定目标关注表述规范

“课时目标具体化,具体目标行为化”是设定课时目标的基本原则。课时目标一般由以下四个要素组成: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主体、行为条件。这需要教师在设定课时目标时好好把握。

目标表述的方式一般采取“学生能……”或者“学生具有……”等形式,这些表达方式都是以学生为行为主体进行描述的,当然有时候就默认行为主体是“学生”,所以也可以不写。另外设计教学目标时,尽可能将行为条件表达清楚,这样便于目标的实施与达成。

目标表述的方式可以采取定性和定量的形式来表述。例如在设定“分数除以整数”的教学目标时就可以这样描述:在折一折、涂一涂、算一算等活动中理解分数除以整数的实际意义;探索并理解分数除以整数的计算方法,能正确地进行计算。

这里的折一折、涂一涂、算一算都是一种定性描述,它也描述了课堂上学生应该采取的学习行为。

例如前面提到的“认识千米”的案例可以这样设置教学目标:

①能够认识长度单位“千米”,建立1千米长度的概念,了解1千米=1000米。

②知道生活中1千米的距离,学会使用“百度”搜索身边1千米的距离,体会数学与生活的联系。

③关注问题意识和探究意识的培养,让学生逐步养成独立思考、反思质疑等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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