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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梅毒痊愈后。可以考教师编制吗

发表时间:2024-07-12 13:01:46 来源:网友投稿

可以的。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不合格的为: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扩展资料:

教师编制考试要求规定: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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