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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宇宙生命的理解

发表时间:2024-07-12 14:25:08 来源:网友投稿

我同意你的看法,因为我也是这么想的。生命的范围可以再扩大些,甚至星球本身、星系本身或是宇宙本身都能够算是生命,我觉得,只要有可能产生灵智的物体都可以称作生命。这宇宙存在着一个奇妙的规律,就是“有秩序的组织会自发地生成并壮大自己”,这个现象,科学家们早已发现,并为之啧啧称奇。

谁有权利定义“生命”?宇宙诞生至今,已不知存在了多少亿年,宇宙背景的光谱红移只是证明了宇宙在膨胀,却并不能证明大爆炸理论一定正确。从人类的角度说,,在地球上称为“万物之灵”并不为过,因为超越人类的灵体已不在乎这个名誉,但我们应该警醒自己,以我们的历史和文明程度是不可能真正处于宇宙巅峰的,我们甚至连自己的历史都没搞清楚!历史上有些神奇的事物到现在仍无法复制!金字塔、神秘巫术、人体奥秘,我们弄清楚了几样?难道非得用高傲掩饰自己的自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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