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决定论有哪些
二、“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方法论反思
1.“归根到底”与发生学思维方式
虽然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在历史观上都陷入了“二律背反”即思想的自我矛盾,但在普列汉诺夫看来,“有各种不同的矛盾”[22]。有些矛盾对人类思想的发展毫无裨益,而另一些矛盾则是人类思想向前发展的动力。上述马克思之前的历史观中的矛盾就属于后者,在这些矛盾的推动下,孕育并降生了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是如何从唯心史观的二律背反中走出来的呢?普列汉诺夫认为,第一,在意见和环境之间存在着毋庸怀疑的相互作用。但是“科学研究不能停留在承认这个互相作用上,因为互相作用远不能给我们解释社会现象。为着理解人类的历史,也就是说,一方面,人类意见的历史,另一方面,人类在其发展上所经历的那些社会关系的历史;应该要超越于互相作用的观点之上,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发现那决定社会环境发展和意见发展的因素。”[23]这就是说,停留于意见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所得到的充其量是一种现象层面的认识;要进到科学研究所追求的历史本质的层面,就必须超越意见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为此就需要找到第三种因素,它既不同于人类意见,也不同于社会环境;同时它既决定着人类意见,也决定着社会环境。第二18世纪的人们常常说,任何特定民族的“国家制度”都是受这个“民族的风俗”所制约的;也同样常常有人断言,特定民族的风俗受其国家制度的制约。但是“假如国家制度预先要有那种道德风习,它才能影响它们,那么显然,促使这些道德风习最初出现的就不是国家制度。对于道德风习,亦应该这样说,假如它们预先要有那种它们要加以影响的国家制度,那么显然,国家制度就不是它们创造的。为了解脱这笔糊涂账,我们应该找到这样一个历史因素,它既产生这个民族之道德风习又产生它的国家制度,而且这样便产生它们的互相作用的可能。”[24]这就是说,从“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来看,国家制度和民族的风俗相互作用的观点显然是混乱的,说民族的风俗创造了国家制度就不能同时说国家制度也创造了民族的风俗;反之亦然。要彻底摆脱这种混乱状态,也同样需要找到第三种因素,它既产生和创造了相互作用的两种因素,又产生和创造了它们相互作用的可能性本身。第三推而广之,“互相作用无疑地存在于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之间”,这个观点虽然正确,但能够说明的东西却很少,包括“对互相作用着的力量的产生没有给予任何指明”[25]。只有对社会各种因素和力量的“产生”问题作出说明,才能从根本上超越相互作用的观点。折中主义的致命缺陷,就是满足于发现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无法用相互作用来解释这些社会力量的“产生”或“起源”问题[26]。
从普列汉诺夫的这些论述来看,他显然看到了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区别,并反复强调“不要停留在现象的表面上”,要对现象包括“社会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和说明,以此获得对历史本质的认识。[27]那么本质究竟是什么?本质与现象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在他看来,首先这是一种“决定”与“被决定”的单向关系,因而不同于相互作用的双向关系。其中本质决定着现象,现象被本质所决定。其次这是一种“创造与被创造”的单向关系,因而有别于相互作用的双向关系。其中本质创造了现象,现象被本质所创造。本质对现象之所以具有“决定”作用,就是因为本质产生和创造了现象。最后“本质”问题在本质上就是“产生”或“起源”问题,探索本质就是解决现象“从何处来”的问题,就是寻找和确认“时间”上“在先”的“本质”。本质之所以能够产生和创造现象,就是因为本质在时间上是最早的或最初的存在,没有本质就没有现象。这里普列汉诺夫所采用的是一种典型的“发生学”思维方式,在他看来,正是凭着这种思维方式,马克思才实现了对唯心主义历史观的超越。
在谈到生产力的一元决定性作用时,普列汉诺夫讲:“互相作用存在于诸民族的国际生活中,同样亦存在于其内部生活中;它是完全自然的和无条件必然的,可是本身说来,它还什么也不能解释。为了了解互相作用,应该弄清互相作用的力量的性质,而这个性质却不能在互相作用这个事实中找得最后的解释,尽管这些性质由于互相作用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此地互相作用的力量的性质,彼此影响的社会有机体的属性归根到底是由我们已经知道的原因来说明的:即这些有机体的经济结构,而经济结构则为它们的生产力的状态决定的。”[28]生产力决定着相互作用着的各种社会力量的性质,决定着彼此影响着的各个社会机体的性质,因此生产力对这些社会力量和社会机体具有“最后”的和“归根到底”的解释作用。
我们知道无论恩格斯还是马克思本人,都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确认过生产力的一元决定性作用。马克思就讲:“劳动主体所组成的共同体,以及以此共同体为基础的财产,归根到底归结为劳动主体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而和该阶段相适应的是劳动主体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和他们对自然界的一定关系。”[29]那么“归根到底”或者说“最后”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从普列汉诺夫的论述可以看出,“最后”的和“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指的就是“发生学”意义上的决定作用。生产力对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之所以具有一元决定性作用,就是因为生产力是时间上“最先”、“最早”的存在,其他社会因素和力量都是从生产力中“产生”出来的。认识和把握了生产力,就解决了社会各种因素和力量的“起源”问题,就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的本质和规律。普列汉诺夫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强调政治必须适合于经济,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必须适合于经济和政治,这并不意味着否定了政治的意义,否定了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的意义,“马克思没有否认所有这些概念的意义;他只是阐明了它们的起源”[30]。所以“历史决定论”所要回答和解决的,就是社会各种因素和力量的“起源”问题。
我们看到普列汉诺夫无时无刻不在惦记和思考着“起源”问题,不仅追问“家庭的起源”,而且追问“财产的起源”和“所有权的起源”;不仅追问“国家的起源”,而且追问“法律的起源”和“艺术的起源”;最后他还追问“社会环境的起源”和“人的起源”。这样逼问各种事物的“起源”,梳理各种社会因素和力量之间的“先后关系”,就成为普列汉诺夫固定不变的思维方式,也构成其历史观的核心议题和中心任务。
问题是能否把“决定论”等同于“起源论”?能否把“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归结为“本源”与“派生”的发生学关系?马克思是否借助于发生学思维方式才克服了唯心史观的二律背反?马克思是否在发生学意义上确立生产力之于社会历史的一元决定作用?发生学思维方式带给我们的将是什么样的历史构图呢?
2.“发生学”思维方式的根本缺陷
(1)“起点”处再追问:走向地理环境决定论。普列汉诺夫认为,在着手说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时候,我们首先就会遇到“社会关系发展的真实原因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已经知道,决定社会关系的原因是经济。经济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在他看来,“马克思……把经济发展的全部问题归纳为这样一个问题,就是社会所支配的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什么原因来决定”[31]。
但是问题并没有就此结束。按照发生学思维方式,我们需要继续对作为社会历史“起点”、具有一元决定作用的生产力进行追问:生产力在创造和决定经济之前,它本身又被什么所创造和决定呢?普列汉诺夫的回答非常明确:“这个问题的最后的解决方式首先就是指出地理环境的性质”,“地理环境的特性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则决定着经济关系以及随着经济关系之后的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发展。”[32]如果说,“生产力发展的程度决定着人对自然的统治的程度”,那么正是自然界本身使人得到征服自然的手段。因为“生产力发展本身是为环绕着人的地理环境的属性决定的”[33]。这样普列汉诺夫就从“生产力决定论”转向“地理环境决定论”,并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招致诸多瓜葛和非议。
普列汉诺夫指出:“制约着思维的运动的情况应该到法国启蒙派找寻过的地方去找。可是我们现在已经不再停留于那个他们所不能超越的‘界限’上了。我们不仅说人及其一切思想感觉是社会环境的产物;我们力图理解这个环境的起源。我们说环境的属性是为某种在人之外的和至今不依赖于人的意志的原因所决定的。”[34]这个“处在人之外”并且决定着“社会环境”的属性的原因是什么呢?按照普列汉诺夫的逻辑,它“归根到底”是也只能是不同于社会环境的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决定着社会环境,进而决定着人、决定着人的全部思想和情感。
从地理环境决定论出发,普列汉诺夫认为社会制度“归根到底”也是由地理环境决定的。他说:“人不是孤单地和自然斗争的,用马克思的话说,和自然斗争的是社会人,即按其范围说或大或小的社会联合。社会人的属性在每一个特定的时间是为生产力发展的程度决定的,因为,整个社会联合的制度是取决于这些力量发展的程度。这样归根到底,这个制度是由地理环境的属性决定的,它给予人们以发展他们的生产力的或大或小的可能。”不仅如此,地理环境还决定着国家的形式:“地理环境对于更大的社会的命运,对于产生于原始氏族组织废墟之上的国家的命运所加予的决定的影响,不会更小。”[35]
(2)“现实”关系再追问:新的二律背反的建立。按照发生学思维方式,地理环境之于生产力、生产力之于经济、经济之于社会关系,仅仅在“起源”的意义上才具有决定性作用。问题是这是否同样适合于“产生”以后的情况呢?地理环境之于生产力、生产力之于经济、经济之于社会关系的决定性作用在社会历史往后的发展中是否继续有效呢?
对此普列汉诺夫在各个层面作了说明:第一,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而言,“财产关系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上形成以后,在相当时期内是帮助这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但是后来它又开始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这就告诉我们,虽然生产力的某种状态是引起某种生产关系,特别是财产关系的原因,可是这种生产关系一旦作为上述原因的结果而发生以后,它又从自己方面开始影响这种原因了。这样便发生了生产力和社会经济间的相互影响。”[36]第二,就生产力与社会关系而言,一旦“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它们的往后发展就按自己本身的内部规律进行,它们的作用,加速或阻滞生产力的发展,制约着人类的历史运动。人对地理环境的依赖从直接的变成间接的了。地理环境经过社会环境影响于人。可是因为这样人对周围的地理环境的关系是非常变动不定的了。在生产力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上,这种关系都和以前不同。……现代辩证唯物主义这样地解决了18世纪启蒙学者无论如何也不能解决的矛盾。”[37]第三,就生产力与社会制度而言,“现在我们知道,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决定着一切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决定生产力的发展的则是地理环境的性质。但是某种社会关系一旦发生以后,它本身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就给予很大的影响。这样起初是结果的东西,现在又变成原因了;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之间发生了相互影响,这种相互影响在不同的时代带着各种不同的样式。”[38]普列汉诺夫讲得很清楚,只是在“起源”处,地理环境对生产力,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决定作用才成立。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一旦产生,它们与生产力之间就形成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这种相互作用又使得地理环境只能间接地作用于社会环境。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对生产力的作用表现为:它们具有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它们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作用。依循同样的思路,普列汉诺夫解释了经济基础与观念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在经济的基础上面既然长成了社会关系、感情和概念的整个上层建筑,而且这个上层建筑起初也是帮助经济的发展,后来又是阻碍经济的发展的,那么上层建筑和基础之间也就发生相互影响,这种相互影响可以拿来解释一切骤然看来似乎是跟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相矛盾的现象。”[39]
这样按照普列汉诺夫的解释,如果说马克思超越了历史唯心主义的二律背反,那么这种超越只是在“起源”的意义上才是成立的。就社会历史在往后的发展中的各种现实关系和情况而言,普列汉诺夫的阐释又把历史唯物主义推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等新的二律背反。
(3)“现实”关系再追问:同义反复与逻辑混乱。普列汉诺夫对发生学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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