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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该注意些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12 23:29:34 来源:网友投稿

二手房买卖合同几点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

二、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三、明确的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四、双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

五、明确房产是否存在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问题。

一、成都二手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表格并填表;

2、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3、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4、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5、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

7、办理贷款;

8、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9、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10、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11、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当以上的工作完成后,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七天后交契税,领取契证交手续费,然后交纳交易手续费封卷,注意,一定要领取证回执,此后十个有效工作日后,买房买方拿身份证原件取房证。

一、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

卖方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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