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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缓就业,必须要提交就业证明吗

发表时间:2024-07-13 02:27:39 来源:网友投稿

暂缓就业还有其他因素的,或其他证明也可以。如果能提交就业证明了,还不如签订就业协议了,还办理什么暂缓就业呢。

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a、考研、专升本待录取;b、考公务员待录取;c、等待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有效接收证明;d、试用或见习期等待就业单位正式录用等)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入学后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入学后未迁移户口的暂不变动),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2年。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各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建议先咨询学校。这种问题一定要向学校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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