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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许可证丢失怎么补办

发表时间:2024-07-13 02:51:13 来源:网友投稿

开户许可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补办:

1、 先填写申请书,加盖公章,通过开户银行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

2、 开户许可证丢失后,开户人应该填写补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遗失原因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是账户合法性的证明,应妥善保管;

3、 开户许可证遗失或毁损时,存款人应填写补(换)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帐户的凭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此证,办理其它金融往来业务。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1、 企业法人;

2、 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3、 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4、 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 社会团体;

6、 外地常设机构、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

7、 法律服务所;

8、 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组织。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到银行开公司专门的公司账户,公司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后,可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到银行办理开户的相关程序。《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开户许可证遗失或毁损时,存款人应填写“补(换)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附式10),并加盖单位公章,比照《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有关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规定,通过开户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补(换)发开户许可证的申请。申请换发开户许可证的,存款人应缴回原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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