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黑龙江教资考试防疫要求

黑龙江教资考试防疫要求

发表时间:2024-07-13 07:41:32 来源:网友投稿

黑龙江教资考试防疫要求如下:

一.试验前防疫要求

1.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要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好核酸检测、接种疫苗等筛查、防控工作。

2.考生考前做好考生本人及家属的个人保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考生应当从考试前14天的10月8日起,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和本人行程。

3.高等教育010-31002考生考前14天内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或考前14天经历非低风险地区,考前出现发热、干咳或其他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考区对接,会同属地保健、疾控等部门综合研判考生能否参加

4.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或隔离治疗期间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未解除隔离的密切者和下一密切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积极备考、诚信去考

1.打印准考证、承诺书

我院将于10月17日起开通准考证查询系统。届时考生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010-31002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承诺书根据需要填写本人的手写签名,每次提交考试。

2.入场检查

考生在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10月20日内,用纸和电子报告扫描码写着“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调度卡”

3.诚信要求

提交的《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防疫资料应当真实、准确。隐瞒或者谎报停留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