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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和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吗

发表时间:2024-07-13 07:59:51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主刑,附加刑都可以单独适用。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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