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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孕妇的相关规定

发表时间:2024-07-13 08:54:46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新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的规定有:

1、 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

2、 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了一定限制;

3、 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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