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07-13 14:03:5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规定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相关手续是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