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图书馆是如何回应馆藏文物现身拍卖行的
9月13日,针对四川省图书馆馆藏文物现身广东某拍卖行的情况,四川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说明。说明提到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西南名儒林思进和他的友朋书札|崇正2020春拍”系2004年12月13日四川省图书馆书库失窃案的被盗文献,当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在四川省图书馆与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林思进相关拍品已于9月10日撤拍,并由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进展情况以公安机关办案结果为准。
整改措施方面,2004年文献失窃案发生后,四川省图书馆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彻查书库安全隐患,安装监视系统,增加保卫力量;并且,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从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对馆藏文献的保护,努力防控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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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表示拍卖流程合规: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霍政欣表示,国有文物不能拍卖。《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其实这次拍卖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规的。”广东省文物行业协会负责人吕顺告诉记者,根据《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拍卖企业须在文物拍卖会举办前,将拟拍卖标的整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报审材料应当由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共同签署标的征集鉴定意见。
记者查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现,10日下午,广东省文物局发布关于“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2020年春季拍卖会”文物标的的批复文件,已提出“撤拍”意见,但并非针对该系列争议拍品。
据悉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拍卖标的进行审核时,其中一项是确认该拟拍卖标的是否是不得拍卖的文物,是否属馆藏被盗文物,通常会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上比对是否有备案,若有此备案,则不得上拍。
对此记者在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比对,确无《鱼雁集》的相关被盗信息。“对于这次事件,更多要从文物如何从馆藏单位流出的源头上进行追溯,并进一步提高馆藏文物管理的规范性。”吕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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