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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体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3 21:46:2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体一般都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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