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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和文件

发表时间:2024-07-13 22:11:21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文件如下: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6、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7、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8、 房屋测绘报告;

9、 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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