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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第四中学的办学

发表时间:2024-07-14 18:20:06 来源:网友投稿

四中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办学理念,对内是学校的一面旗帜,引领学校的发展,对外则是学校的形象,表达学校的承诺;对历史,它是一次全面的总结与升华,对未来,则是一种孜孜以求的理想与目标。我校100多年的办学历程就是对办学理念的不断追求与不断创新的过程。  1900年,林翰、关陈谟等几位具有维新思想的留日学生回到家乡,办起了莆田第一所学校——砺青小学堂,办学的宗旨是“磨砺青年成国家栋梁之材”。在此后近50年的历程中,逐渐形成了“心系祖国,关爱民生”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爱民救国的社会责任感。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响应毛泽东提出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接班人”的号召,结合莆田“田径之乡”、“篮球之乡”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发展,体育特长”的办学理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学校根据小平“三个面向”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鲜明地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理念。进入新世纪特别是伴随高中课程改革的全面推开,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已经成为教育的主题。为此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与省颁系列文件的基础上,依靠全体师生,广泛讨论,反复论证,对办学理念做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时俱进地凝炼出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办学理念,这就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是学校教育的灵魂,是把“人”作为学校最重要的资源,是以关心人、尊重人、激励人、解放人、发展人为根本指导思想,以教师、学生为主体,以师生发展为根本目的。  “和谐发展”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哲学智慧。“和谐发展”是人类未来教育的最高理念,即人的身心、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谐发展”就是要构建和谐校园,成全学生,成就教师,成功教育。只有和谐学校才能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发展。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体现了三个层面的内容: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一切以教师发展为本,一切以学校发展为本。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发展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学生、教师的发展共同建构了学校发展,而学校的发展给学生、教师的发展以平台和保证。办学追求的最大价值,就是在于发现了多少人才,培养了多少人才。所以学校的发展最终体现在学生和教师的发展上。  新的办学理念为学校提出了新的办学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为了践行办学理念,学校确立了“依托课程改革,创建资源优质、特色鲜明、辐射有力的示范性学校”的办学目标、“德育为先、教学为主、创新为重”的办学原则、“厚德养校、质量立校、和谐治校、科研兴校、特色扬校”的治校方略,坚持一个中心:创建省示范高中,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二个发展:教师的发展,学生的发展;建设三大工程:素质工程、质量工程、平安工程;探索四项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评价制度改革、后勤管理改革;实现五个一流:一流的教育观念、一流的设施设备、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教育质量,使莆田四中成为八闽教育园中的一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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