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47章|万事万物都有规律
道法自然万事万物都有规律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日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翻译】
在产生天地之前,有一个混然一体的存在。寂静啊空虚啊!独立自在,永不改变。普天运行永不疲倦。称得上是天地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姑且写作道,勉强起个名字叫大。大,便无限飞逝,飞逝而致远,至远而回返。所以道为大天为大,地为大,人也为大。宇宙中四个为大的,人是其中之一。但是人要以地为法度,地以天为法度,天以道为法度,道以他自身为法度。
【感悟】
“道”是什么?这个“道”,依据《老子》书,我们可以总结其含义为:道是宇宙最原始最基础的存在,是事物变化最根本的动力,是万物的最终归宿,是最简明又最深邃的事物规律。
人、地、天效法大道,可以称之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自然”是什么?“自然”,由自、然两个词构成。然,表状态。
自然即是自己的样子的意思,指不为外力及人为干涉的状态,,即一般所说的“自己如此”。
我们在强调万物的自然时,千万不要忘记赋予万物自然的大道,否则就是无原之水、无本之末了。
“独立不改”、“虚而不屈,动而愈出”、“无为而无不为”、“反者道之动”,是道之自然。
长生久视、纯精至和,归根复命,安平泰,是物尤其是人之自然。如果人不能得其自然,即是“不道”,“不道早已”。
故而当人不自然之时,则需要采取相应的对治措施,以复其自然。
因此我们说自然不仅是大道的特性,也是万物的属性。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