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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经费的使用范围

发表时间:2024-07-14 21:33:48 来源:网友投稿

职教经费的使用范围: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2)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3)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4)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 上岗和转岗培训;

2、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

1、 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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