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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事业单位第一学历造假严重么

发表时间:2024-07-15 13:54:08 来源:网友投稿

只要党员干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查实,不论是否谋取利益,都不影响对其违纪问题的认定。如果相关利益已经得到,则要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基础上,予以纠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二款规定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共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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