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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构成要件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5 22:03:28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要件: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导致二级以上文物或者5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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