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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发表时间:2024-07-16 20:53:34 来源:网友投稿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

(5)股权转让方面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限制更多,其他股东对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股东大会与股东会有什么区别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人数较少;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人数较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全体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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