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电话费报销怎么入账
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会计处理上列入“职工福利费”。这笔个人报销电话费的业务,只需要做─次纳税调整增加。公司根据自身办公业务需要,对于员工发生的电话费予以报销,在会计处理上列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因此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业务,在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要纳税调整。如果是为公司业务专用的手机,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的通讯费,如发票符合规定,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是为公司业务专用的手机,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的通讯费,如发票符合规定,可以税前扣除。但如果是个人手机,由于无法区分个人和单位的使用比例,一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抬头是个人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老板的手机费同理。拓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明确如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因此企业发生为员工报销的电话费若符合《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即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可对应上述两种不同方式;分别按企业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支出及职工福利费规定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