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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17 22:26:00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共同债务;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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