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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琴考级

发表时间:2024-07-17 22:28:00 来源:网友投稿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

(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

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

2006

6

月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

(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

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

(此套教材仅限

2007

年暑期考级使用,

2008

度考级将停止使用)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四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

在与报考级别

1

——

10

级)

相应的

基本练习

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曲:在与报考级别(

1

——

10

级)相应的

练习曲

中由考生自选一首背

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

1

——

10

级)相应的

乐曲

中由考生自选二首,用

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

7

8

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

视奏练习课题

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

9

10

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

为旋律配伴奏练

习课题

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以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

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

(中国

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执行主编:

王梅贞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001

8

月初版)

,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

使原来的

1

9

级,调整为

1

10

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

1

级至

10

级)

》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

4

人为一组。

4

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

4

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

(第四套)

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

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

(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

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⑵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①基本练习:按照教材中的要求实施。②乐曲:由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钢琴曲、两首电子琴曲(共计三首)参试。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电子琴曲目:上述两首电子琴曲目可以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电子琴曲目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以重奏曲代替电子琴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钢琴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部分的电子琴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电子琴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电子琴曲。重奏不要求背谱)。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③视奏与编配:7-9级的考生,须按照专家委员会编的《视奏与编配试题集》中的有关要求准备视奏与编配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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