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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欠我四千块钱就是不还,我可以起诉他吗

发表时间:2024-07-17 23:20:38 来源:网友投稿

别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解决。当然法律是讲证据的,首先要有借条一或对方借钱的确切证据,口说无凭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去法院起诉流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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