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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定监护人范围

发表时间:2024-07-17 23:42:02 来源:网友投稿

民法典中监护人的范围:

1、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 再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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