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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发表时间:2024-07-17 23:44:40 来源:网友投稿

学生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参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什么是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16、住院起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2)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大学生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转诊住院的,视同一次住院,往上一级别医疗机构转诊的,要补齐住院起付标准的差额。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医保基金按什么比例支付?

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60%。

18、大学生使用乙类药品和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多少?

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诊重症)和住院治疗使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19、大学生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医保基金支付的比例是多少?

大学生按规定使用的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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