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孝经第二章原文及译文

孝经第二章原文及译文

发表时间:2024-07-18 00:04:53 来源:网友投稿

孝经第二章原文及译文如下:

【原文】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形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译文】

孔子说:天子真正爱护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敢厌恶任何人;真正尊敬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敢轻慢任何人。天子竭尽爱护尊敬来侍奉双亲,将这种道德教育推广到天下百姓,让四海之民都能起而效法,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啊!《尚书》说:“天子有爱敬父母的善德,天下万民都会仰赖他。”

【注释】

(1)子曰:本章承接上章之文,还是孔子对曾参的讲话。自此及以下四章,皆为孔子一次所讲的话。故正文不再出现“子曰”。

(2)不敢恶于人:恶,厌恶、憎恨、不喜欢。意为天子作为热爱自己父母的人,就要扩大去热爱天下的父母亲。

(3)不敢慢于人:慢,轻侮、怠慢。此句言天子要广泛地敬重他人。

(4)形:通“型”。法式典范。

(5)盖:语气词。多用于句首。

(6)甫刑:即《尚书》中的《吕刑》篇。

(7)一人有庆:一人,指天子。庆,善。

(8)兆民赖之:兆民,万民,指天下的所有人。古人所说的“兆”,即指一百万,也指十亿,后指一万亿。此处泛言极多,非实数。赖,依靠、凭借、仰赖。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